按月杠杆炒股 长久物流: 长久物流:关于“长久转债”可选择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
- 2024-08-25 02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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净息差是银行业收入的主要来源,存款端利率的下降有助于保证净息差处在合理水平。但是,在宽松货币政策周期下,银行业净息差持续下降的趋势很难改变按月杠杆炒股,存款端利率的下降只能延缓下降速率。去年一季度,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净息差分别为1.69%、1.83%,今年一季度读数分别下降至1.47%、1.62%,降幅22基点、21基点。2023年初一年期和五年期LPR利率分别为3.65%、4.3%,经过数次降息后,最新利率分别为3.35%、3.85%,降幅分别为30基点、45基点。LPR利率的同期降幅大于商业银行的净息差降幅,意味着银行端通过降低存款利率,向市场转移了一部分利率压力。
证券代码:603569 证券简称: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:2024-079 债券代码:113519 债券简称: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“长久转债”可选择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 重要内容提示: ? 回售价格:101.42元人民币/张(含当期利息、含税) ? 回售期: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 ? 回售资金发放日:2024年8月5日 ? 回售期内“长久转债”停止转股 ? “长久转债”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。“长 久转债”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,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。 ?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“长久转债”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 回售的,计息年度即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6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。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的股票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本公司“北京长久物流可 转换公司债券” (以下简称“长久转债”)当期转股价格的 70%。根据《北京长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 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 书》” )的约定,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。 现依据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 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》 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本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,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“长 久转债”持有人公告如下: 一、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(一)回售条款 根据“长久转债”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有条件回售条款为: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,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%时,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。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 发生派送股票股利、转增股本、增发新股、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(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)而调整的情形,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,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。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,则上述“连续 30 个交易日”须 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。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,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 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,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 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,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。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。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:IA=B×i×t/365 IA:指当期应计利息; B: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; i: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; t:指计息天数,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(算头不算尾)。 (二)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,“长久转债”第六年的票面利率为 2%, 计息天数为 260 天(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),当期应计利息为 当期应计利息、含税)。 二、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(一)回售事项的提示 “长久转债”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。“长久转 债”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,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。 (二)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“113519”,转债简称为“长久转债”。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,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,方向为卖出,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。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,可于次日继续申报(限申报期内)。 (三)回售申报期: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。 (四)回售价格:101.42 元人民币/张(含当期利息、含税)。 (五)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“长久转债”,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,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4 年 回售期满后,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。 三、回售期间的交易 “长久转债”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,但停止转股。在同一交易日内,若“长 久转债”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,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。 回售期内,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,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,待回售期结束后,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,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“长久转债”将停止交易。 四、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1.42 元/张(含当期应计利息、含 税)卖出持有的“长久转债”。截至目前,“长久转债”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 价格,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,敬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 的投资风险。 五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: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:010-57355969 联系邮箱:cjwl@changjiulogistics.com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